安全生產自愿報告管理平臺
1.對安全生產事故、隱患提倡實名舉報,便于及時核實查處和消除隱患
2.嚴格落實保密措施,舉報人要求保密的,對其詳細情況進行保密;
3.填寫舉報信息時,需據實提供被舉報企業的時間、地點、事件經過及主要證據等,舉報信息包括:
(1)各機場及其相鄰區域內發生的與航空活動相關的各類安全事件信息,即:安全管理信息、機場緊急事件信息、航空不安全事件信息、航空安全自愿報告信息、航空安全舉報信息等。
(2)與機場運行相關的其他突發事件、不正常事件信息。
(3)機場公共安全信息。
(4)集團公司本部、各成員企業通用安全信息,即:火災或火險信息、洪澇信息、氣象災害信息、地質災害信息、工傷信息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、刑事或治安案件信息、網絡安全信息等。
4.舉報事項應當客觀真實,舉報人對其提供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
5.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對舉報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、隱患盡快組織核查,對查實的事故、隱患要迅速采取措施,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限期整改。
6.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安全生產事故、隱患的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,由集團公司行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;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7.舉報人可以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:0351-7288299,13333513299 或者電子郵箱:hcjubrgjxd@163.com 等方式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規安全行為。